
庭審現場
岳塘新聞網12月17日訊(實習記者:張雯霏 通訊員:劉倩)12月17日上午,岳塘區(qū)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湘潭市岳塘區(qū)昭山和平小學原執(zhí)行校長李某軍受賄、貪污、挪用公款一案。
岳塘區(qū)檢察院起訴指控:2016年8月至2019年3月,被告人李某軍利用其擔任昭山和平小學分管后勤副校長、執(zhí)行校長的職務便利,在該小學光纖寬帶業(yè)務續(xù)費繳費過程中,以更換光纖業(yè)務合作單位為由要求中國電信湘潭分公司員工幫助其通過降價或者提供陰陽合同并通過他人偽造相關公章、發(fā)票的方式,以高的光纖續(xù)費合同價格向該小學進行財務申報,實際以低的光纖續(xù)費合同價格向中國電信湘潭分公司進行支付,從而套取其中差額,共計貪污3次,合計6.7萬元,其中2萬元系犯罪未遂;2014年年初至2019年上半年,被告人李某軍利用其先后擔任昭山和平小學副校長、執(zhí)行校長的職務便利,在子女入學、解決正式教師編制、承攬工程、采購物資等方面為楊某等人謀取或承諾謀取利益。在此過程中,被告人李某軍先后收受他人財物或者回扣共計人民幣49萬余元;2016年上半年,昭山和平小學為規(guī)避政策收取學生寄宿費,遂通過支付一定比例管理費的方式引進湘潭某教育培訓有限公司,借用該公司名義經營學校寄宿部,學生的寄宿費均由和平小學實際控制管理。2018年9月,被告人李某軍利用其擔任執(zhí)行校長的職務便利,以其妻子治病為由從經營學校寄宿部的某教育培訓有限公司支取寄宿費68萬元,將其中的41萬余元用于營利活動。后因公司與學校對賬是發(fā)現該挪用行為,被告人李某軍遂歸還55萬余元。
庭審中,法庭圍繞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展開法庭調查,控辯雙方進行了充分的舉證、質證,被告人李某軍依法作了最后陳述,表示認罪、悔罪。
鑒于案情重大復雜,該案將擇期進行宣判。
責編:admin
來源:岳塘新聞網
“我愛湘潭我的家——岳塘記憶”文化打卡點:法華山
“我愛湘潭我的家——岳塘記憶”文化打卡點:山市晴嵐
“我愛湘潭我的家——岳塘記憶”文化打卡點:昭潭
“我”和岳塘的故事|蔡蔡和大喬:返鄉(xiāng)青年 逐夢“綠心”沃野
“我”和岳塘的故事|朱大可:深耕岳塘 開拓創(chuàng)新 成就電氣“小巨人”
岳塘區(qū)“我愛湘潭我的家”群眾性精神文明建設主題活動暨“活力湘潭 快樂走娃”活動啟動
文旅新區(qū) 多彩岳塘丨在七星桃花源遇見“世外桃源”
我愛湘潭我的家|岳塘區(qū):歡天喜地鬧元宵
下載APP
分享到